右江区纪委监察委、右江区委组织部 告全区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 敦促书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、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,深入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工作,彻底清除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毒瘤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按照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惩戒与教育相结合,做到宽严相济”的原则,区纪委监委、区委组织部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。
一、凡参与涉黑涉恶腐败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,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行为,限于2019年4月20日前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部门交待问题,并如实说明有关情况。
二、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部门如实交代清楚问题,可从轻从宽处理。
三、对于抱有侥幸心理,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如实向组织说清自身问题的,一经查实,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。
中共百色市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百色市右江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百色市右江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4日
百色市右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举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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